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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推进会召开
2018-04-24 08:50 陕西省教育厅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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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0日上午,陕西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推进会召开。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海波、省民政厅副厅长高巨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左长存、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耿普霞等出席会议并讲话。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紫贵主持会议。
    会议对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委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工商局负责同志分别就各自行业在专项治理行动中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高巨会指出,开展校外培训专项治理行动,是落实国家教育战略的客观要求,是维护教育教学规律的重要保障,是减轻学生家庭负担的迫切需要。他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明确任务,通过对培训机构和学生家长强化宣传教育、对教育培训机构底数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对违法的培训机构依严格依法查处等环节,确保专项治理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左长存要求各级人社部门按规定进行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并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特别是加强已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按年度开展办学情况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按照专项治理行动通知要求,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擅自设立分校或办学点等违法违规行为。
    耿普霞要求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强化协作,积极与教育部门建立与专项治理相配套的工作机制和措施,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她指出,对于校外培训机构一方面要积极培育市场主体,积极服务发展,另一方面要按照先证后照的前置许可要求,严把登记关;同时要加强信用约束,把涉及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作为专项治理行动的一项重点内容。
    王海波代表陕西省教育厅和省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讲话。他指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是为有效解决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采取的重大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一行动的重要意义,从依法维护学生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治理行动,切实为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王海波强调,引导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发展,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校内校外相结合标本兼治,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地要通过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教育部门牵头责任,强化落实县级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王海波强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聚焦六类不规范行为,实行办学隐患和办学内涵兼治,校外培训和校内教育教学行为兼治,通过打“组合拳”系统解决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要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切实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把学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坚决治理无资质和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二是把减轻学生课外负担放在最突出位置,坚决治理超纲教、超前学等“应试”培训行为;三是把强化学校和教师管理提到更重要位置,坚决治理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学行为。
    会上,西安市教育局、咸阳市教育局、渭南市教育局分别介绍了各自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
    推进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区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工商局、公安局、消防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处(科)室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中小学校长代表,在各市县区分会场参加会议。
 
 
 
 
 
责编: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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