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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招办出台普通高校招生纸质档案管理新办法
2013-09-01 06:41 来源:陕西教育网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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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普通高校招生改革不断深化,考生纸质档案内容变化较大。为进一步规范管理,陕西省招办日前重新制定了《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纸质档案管理办法》。新办法规定,凡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包括各种特殊或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都应建立纸质档案。纸质档案内容包括学籍档案和报考材料两部分。考生档案建立后由县(区)招办统一管理。
    新的管理办法要求县(区)招办在建立考生纸质档案过程中,要加强对档案内容和考生资格审查,严防虚假落户、虚假学籍档案和不符合高考报名规定的考生违规报考。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到县(区)招办或指定地点领取纸质档案;领取档案后要妥善保管,保持密封良好,入学报到时直接交给录取院校。纸质档案必须由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新的管理办法自2012年起执行。原《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纸介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陕招办〔2002〕1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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