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员单位:
协会已于2018年6月6日下发了《关于交纳协会2018年会费的通知》(陕民教协函〔2018〕8号),通知要求会费缴纳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前。截止目前,仍有个别会员单位没有缴纳会费。为维护协会《章程》的严肃性,严明组织规矩,根据《陕西省民办教育协会章程》和《陕西省民办教育协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请没有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于2018年12月31日前交清年度会费。协会将根据《陕西省民办教育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对不履行义务不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取消其会员资格。
特此通知。
陕西省民办教育协会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