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全省高校
2016 年度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高校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省委高教工委在全省高校开展了2016 年度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经各考核小组认真工作,省委高教工委研究审定,通报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高校 19 所,考核结果为良好的高校 38 所,考核结果为一般的高校 7 所。希望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高校进一步注重工作创新,提升服务水平,在成绩中找不足,在提高中求完善,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争取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希望其他高校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查找差距,优化发展环境,学习优秀高校的经验做法,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意识,为我省推进“追赶超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附件:全省高校 2016 年度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结果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一、考核“优秀”高校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西安工业大学
西安外国语大学
西安医学院
榆林学院
商洛学院
西安航空学院
西安培华学院
西安翻译学院
西安外事学院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考核“良好”高校
陕西师范大学
长安大学
陕西科技大学
西安科技大学
西安石油大学
延安大学
西安工程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西安邮电大学
西安财经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体育学院
陕西中医药大学
陕西理工大学
宝鸡文理学院
渭南师范学院
安康学院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西安欧亚学院
西京学院
西安思源学院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警官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三、考核“一般”高校
咸阳师范学院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
责编:杨军